“全国有一万多家P2P公司在这两年的整顿中倒闭,坏账总账将近两万亿。”
来源:来咖智库(laikazk);整理:李晶
2019年年底,在沪上一公开论坛上,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表示,P2P就是传统农村高息揽储的老鼠会,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。
“在2013年时,两家深圳的P2P企业到重庆来注册,工商局长写了报告向我报喜,而我当时批复报告说:在中国的P2P就是农村高利贷在互联网下的翻版,只要中央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,就绝不允许在重庆经营。重庆市内的P2P公司一个不批准,外地批准了要到重庆来经营的一概禁止。我大概在3年内,作出了十几个这样的批示,因此这样的公司被扼制住了。”
黄奇帆表示,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支持这样的观点,全国开始推开整顿P2P公司。非常不幸,全国有一万多家P2P公司在这两年的整顿中倒闭,坏账总账将近两万亿。
以下是黄奇帆演讲中的部分视频的文字整理,未经本人审定。
在数字经济、数字化平台发展的过程中,就是在这七八年里,我们也走过了一段弯路,就是P2P。
2006年P2P在我国起步,2012、2013年在我国大规模推开,P2P一下子变成时髦、科技金融的代名词,各个省、各个城市成千上万的P2P公司诞生,有的叫P2P、有的叫网络金融、有的叫投资咨询公司,五花八门。
五年之后,到2016年开始整顿,这时就已经闯祸了。一个公司倒闭,就有七、八百亿坏账。这样的公司倒闭一个是惊天动地的,倒几十个就已经变成灾难,变成系统性风险,大家对这件事记忆犹新。
P2P这种网络金融模式,在发达的美国金融系统、英国金融系统和欧洲都没有展开。为什么英国人发明的P2P二十年下来只有十来个P2P公司;美国在2005年前后批准搞P2P,15年下来美国全部的P2P公司没有超过30亿美元,也没超过10个企业。他们没发展开来,我们为什么一搞就泛滥成灾?
我国对P2P的定义,不同于国外定义的“P”是一个人,另外一个“P”也是一个人,两个人之间互相认识而形成借贷;“to”是指中间有一个平台,只是起介绍作用,本身是不融资借贷的。
借钱的人是相互认识的,例如我的姐姐要借一笔钱给我的弟弟,我仅作为一个中介或者见证,而借贷的细节问题是他们自己解决。在这个概念里,这样的金融机构它本身既没有将别人的钱拿来,也没有把钱借给别人,而是真正的P to P,即他们直接进行借贷。所以,这样的思想模型实际是成立的,但本质上没有什么社会实践的价值。因此,美国、英国和欧洲都没有展开。
总结教训, P2P金融实际上是中国传统的农村里以高息揽储的老鼠会、乡里乡亲间的高利贷,披上了互联网的外衣,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死灰复燃。
老鼠会中放高利贷的人实际上是没有金融资本金的,他们是一手从老百姓高息揽储而来,另一手通过高利贷放出,那么其中就会出现坏账、烂账,最后将会是卷款而走或走向崩溃等等结局。老鼠会这类东西本来是熟人经济、乡村经济中的一个陋习,即便要闯祸,也就是几十万元、几百万元,了不得到几个亿,辐射面积不会太大。
P2P通过互联网,不仅可以覆盖一个城市,覆盖几十个城市,甚至可以覆盖到全国,最后造成了网民们彼此之间连面都没见过,就形成几十亿元、上百亿元金额坏账的局面。
在互联网平台的外衣下,与现代金融风险管理原则背道而驰的P2P平台,有着高息揽储、乱集资、乱放高利贷款等五大问题:
1.这种P2P公司的资本金是所谓众筹而来。这个众筹是网络众筹,即通过互联网向网民刚性承诺高回报投资拉来的资本金。
2. P2P的融资杠杆从网民来。假设有1亿元资本金,如果要想放30亿元贷款、放100亿元贷款,资本金和贷款之间有一个杠杆,这个杠杆性资金从哪里来?银行资本金通过吸收老百姓储蓄,资本充足率10倍,10亿元资本金一般可以吸收100亿元储蓄,这个资金是老百姓储蓄来的,是有规范机制的,这种储蓄转化为贷款来源、杠杆来源,有资本充足率、存款准备金、存贷比、坏账拨备等一套制度监管组合在一起的信用系统。然而,P2P没有这些系统,P2P单单通过对网民的高息揽储、给予储户高利息回报承诺,进而将网民的钱集资过来。
3.放贷对象通过互联网面向所有的没有客户关系、没有场景信息的网民。P2P企业对网民乱放高利贷,对网民高息揽储,对网民众筹资本金。本来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客户群、产业链会雁过留声,是有场景的,但是P2P的服务对象作为互联网上对象,并没有具体的产业链,也没有什么场景,导致互联网的信息起不了客户信用的补充作用,但是互联网穿透辐射贷款放出去的速度又异常快,只要有人想借高利贷,不管是借校园贷、房贷还是炒股票,钱就会被立刻借出去。而对于借款人的场景、背景或是信用,都是没有审核的。这样造成了P2P平台跟网民乱放高利贷,对网民高息揽储,跟网民众筹资本金的混乱现象。
4.借贷资金短长不一。借出去的钱可能半年、一年甚至两年才能还,有的甚至还不回来,而从老百姓高息揽储来的资本金期限也是半年、一年不等,那么资金如何平衡呢?此时的P2P公司就采取了借新账还旧账的手段,由此导致庞氏骗局式的资金池形成,而这个资金池不由任何其他方面监管,仅由P2P公司平台负责。
5.一旦出事,要么P2P企业卷款而走,要么瘫痪无法运转。究其原因,根源在于对有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缺少预判,也没有在监管层面上形成“资金要第三方存管,放贷要有抵押物,投资项目与投资者要一一对应”等负面清单,导致P2P网贷脱离了纯粹的“P to P”的原意,异化为互联网的民间集资和高息揽储。
针对P2P金融,只要稍有金融常识,就应该判断出这是新瓶装旧酒——新瓶指的是互联网,旧酒指的是封建余孽式的老鼠会、高息揽储式的高利贷。无论是P2P也好,互联网金融也好,不管打着什么旗号,只要向网民高息揽储乱集资,只要跟网民搞乱集资、众筹资本金,只要在网上乱放高利贷,最后这个企业必将借新还旧形成不断循环,俨然成为庞氏骗局。所以,基于互联网的辐射性、穿透性,就应禁止,因为这个过程是无法有序控制的。
对于有这五个特征在内的企业,被发现了就应该拿起刀子把它砍了。
(本文仅代表作者立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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